摘要:我国将加强对高收入者个税征管 股息红利成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国将管股通知》,以非劳动所得为重点,加强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对高深化利息、收入税征股息、个重点红利所得征管,息红完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利成 在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方面,国将管股通知指出,加强要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对高核定工作,通过建立电子台账,收入税征记录股权转让的个重点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加强财产原值管理,息红形成较为完整的利成管理链条;还要重点监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国将管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行为的涉税事项,防止税款流失。 在股息、红利所得方面,针对连续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红利或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部门将对其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所得实施重点跟踪管理。对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支出和借款的,积极开展日常税源管理、检查,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 此外,要大力加强对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管。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