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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申一参一控政策无变化

摘要:证监会重申一参一控政策无变化

  近日,证监有媒体报道称,申参“国泰君安、控政银河证券、策无申银万国等三家券商获得国务院特批,变化不再受‘一参一控’政策制约。证监”对此,申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控政“一参一控”政策没有改变,策无个别媒体的变化相关报道不实。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一参一控”是申参一项已经对外公布实施的既定政策,适用于所有证券公司股东、控政实际控制人。策无目前,变化这项政策正在落实中,没有改变。

  该负责人强调,“一参一控”政策出台以来,得到了行业认可和有关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需要整改的股东单位绝大多数已通过公司整合兼并或者转让证券公司股权等方式,达到“一参一控”政策的要求,其余股东单位的股权规范进程也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所谓“一参一控”,是指同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只能同时控股一家券商、参股另一家券商。证监会于2008年3月发布《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证券公司“一参一控”政策。2008年4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发布,规定“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2008年9月,证监会统一部署各证监局下发通知,督促行业落实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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