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某某(右二)向法院赠送锦旗 本报讯 一面锦旗,为民传递着群众的办实表感认可;一声感谢,蕴含着法院人的事作担当。近日,风受蒲某某来到名山区法院,肯定 将一面锦旗送到民事审判庭,群众对该庭尽职尽责、赠送为民办实事的锦旗工作作风表示充分肯定和诚挚感谢。 据悉,为民原告蒲某某与被告叶某于2020年7月9日离婚,办实表感婚内生育一儿一女,事作长子已成年结婚,风受次女在校读书。肯定2005年8月,群众双方共同修建四合院房屋,赠送面积约250平方米。2007年6 月,蒲某某离家外出打工。在此之后,叶某又修建了一间养猪舍。离婚后,因房屋归属问题,双方曾一同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的调解内容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该协议上有双方以及人民调解员、见证人的签名盖章。但在双方达成协议后,房屋却没有交付给蒲某某,蒲某某不得不到法院提起诉讼。 为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庭审前详细询问了蒲某某与叶某在达成协议后又起纠纷的原由及其生活现状。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情况,且共同养育了一儿一女,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功。 庭审结束后,民事审判庭派出干警到诉争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并就地向居住在该房屋的其他成员了解当事人及房屋状况,做到全面准确掌握案件信息。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诉争房屋归原告蒲某某所有,叶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该房屋腾交给蒲某某。 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承办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名山区法院全体干警的鼓励与鞭策。 高飞 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