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于路边的共建电动车,大多数加装了雨蓬 近年来,文明随着车辆保有量的交通增加,道路的环境新建和扩建难以跟上车辆增加的速度,出现停车难、人人堵车凶的有责现象。而部分驾驶人肆意闯红灯、共建逆行、文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不文明驾驶行为,交通不仅危害公共交通秩序,环境还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人人 连日来,有责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电动车、共建小黄车驾驶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交通文明出行。 镜头一 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杜绝交通事故发生,近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交叉路口,科学规划斑马线、非机动车专用通道,还在路口停车线处写上“车让人”字样,提醒驾驶员礼让行人。 8月12日、13日,记者先后在市区北外环、熊猫大道、和平路等多条道路交叉路口看到,部分电动车在通过路口时,不按划定的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而是直接驶上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而行。 镜头二 电动车逆向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可少数电动车驾驶人偏偏反其道而行,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这种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给自身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8月13日下午,记者在北外环青年路口附近观察了10分钟,便发现多辆电动车、小黄车逆向行驶,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不减速避让。 镜头三 电动车闯红灯 在十字路口,左顾右盼,没有车,随即将交规抛于脑后闯红灯……这是记者采访中看到电动车车主闯红灯的镜头,而这种“抢时间”的背后,既埋藏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又影响着城市文明的风尚。尤其在没有交警、文明劝导员维护秩序的路口,闯红灯的电动车更多。 8月14日,记者先后在青年路与和平路口交汇处等地观察,每处10余分钟时间,发现至少有10辆电动车、小黄车驾驶人闯红灯的情况。 镜头四 电动车加装雨篷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雨篷,已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改变,属于违法行为。 我市交警部门也对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进行过多轮治理,却屡禁不止。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无论在街头巷尾奔跑的、或停于路边的电动车,大多数都装有雨篷。 殊不知,电动车加装雨篷,在行驶中危机四伏,雨篷容易受侧风力影响,造成方向失控;雨篷让电动车高度宽度发生变化,等于给电动车加了一个“帆”,加大风阻,一旦发生碰撞或侧歪时,在雨篷遮挡下,驾驶人不容易跳车,雨篷可能会刺穿驾驶人心脏或颈部,增加交通事故伤亡率。 镜头五 小黄车违法载人 共享电单车,为市民提供了很多方便,被大家亲切称为“小黄车”。它以外观时尚、节能环保,助力解决居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有明确规定,小黄车不准载人,但采访发现,小黄车载人情况也较多。 8月12日下午,记者在市区多个路段,看到多辆小黄车违法载人。 据了解,小黄车超员行驶,会出现制动不良和车身失衡等现象,出现紧急情况刹车制动不及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本报记者 彭加权 记者手记 每个违法行为 都是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既是一种陋习,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曾有一名骑电动车闯红灯的人说,因为有急事赶时间,没注意是红灯,而且观察发现没有车子时才经过,不会出问题。殊不知,许多车毁人亡的悲剧,往往就在不经意间或“没想到”的时候发生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13日,雨城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1400起,涉及小黄车的交通事故95起,其中电动车逆向行驶23起,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20起;电动车逆向行驶23起,受伤24人,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20起,受伤18人。 每一起血的教训都告诉我们,正确过马路、文明过马路,不仅需要交警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更需要我们每位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与支持,不断提升自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 共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人人有责。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也是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