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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流程简单 免征契税

    【建材网】较近准新娘张女士有点儿烦,加名即将走上婚姻殿堂的房产她正与未婚夫闹别扭,未婚夫家已经为婚事准备了一切,证流征契他们本来计划今年“十一”结婚,程简但有一件事使他们至今还未领结婚证,单免也没办婚礼。加名
  
  今年5月,房产男友家通过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房置换)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证流征契新房。买房时,程简张女士和男朋友看了多套房子,单免较后才确定买一套二室一厅的加名房子。可是房产,签合同的证流征契时候,张女士男朋友只签了自己的程简名字。张女士要求签两个人的单免名字,男朋友不肯,没有商量的余地。他的理由是,房子是他家出钱买的,理当签他的名字。
  
  张女士男友说,电视剧《奋斗》中米莱这样的女孩子自己才喜欢,不要在物质中把爱情弄丢了,两人的幸福,其实就是一起还贷,一起住在属于共同的房子里。至于加名,他认为是张女士无理取闹,本来是自己父母出的血汗钱,如果父母不同意,加了张女士的名字,老人会伤心的。再说了,如果两人感情好,还在乎加不加名字吗?
  
  张女士未来的婆婆说,自己非常不理解现在的年轻人,过日子就过日子呗,为什么非要在乎房产。加了女方的名字,如果过不了两年就离婚了,还要分走一半房产,怎么办?
  
  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8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属于共有财产并有证据、协议等证明,那就另当别论了。
  
  张女士的朋友说,自己仔细研究了新《婚姻法》,其实,规避规定的方式有很多种,如先拿结婚证,再买房,不管房产证上是单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都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去做公证;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能够出据当时的还贷比例证据,离婚要判的话还是可以按照当时支付的比例来分,不是对半分;婚前买房的,只要不是一次性付款,婚后共同按揭的部分算共同财产。
  
  2010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于当年8月31日起执行。
  
  张女士咨询了长春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并不复杂,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登记之后,再审核,如果期间没有工作人员致电询问有关事宜,通常8个工作日内可以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新的产权证,并交纳登记费,费用不到200元。而关于税费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只收取5元的权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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